國發基金為協助產業發展,從企業新創至股票上市櫃公司,依企業規模及募資需求,提供下列幾種投資方案:
申請投資金額 |
受理方案 |
投資原則 |
1億元以上 |
直接投資 |
- 與主導性投資人共同投資
- 投資於未上市(櫃)公司
- 投資於國內企業 (行政院專案核可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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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轉型基金 |
- 與主導性投資人共同投資
- 上市(櫃)或未上市(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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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元以下 |
- 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經濟部工業局)
- 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經濟部工業局)
- 加強投資文化創業產業實施方案(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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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創業投資事業共同投資
- 不擔任被投資事業最大股東
- 不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20%
- 投資於未上市(櫃)公司
- 投資於國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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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萬元以下(最高至3000萬) |
創業天使投資 |
- 原則與天使投資人共同投資
- 初次投資金額上限新臺幣 2,000 萬元(與國內外投資機構搭配投資可為 3,000 萬元),加計後續再參與增資,合計總投資金額可達新臺幣 1 億元
- 新臺幣 300 萬元內與天使投資人同等金額投資得免經審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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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各項投資方案詳細申請要點,可參閱本網站「主要業務」中的「投資業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