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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 (服務專線:02-2559-7171 #3153 趙小姐)

列印圖示

一、目的
為爭取優質台商回台投資,積極協助台商回台,以活絡國內投資,促進 經濟發展,訂定本要點。

二、資金額度與來源
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7,100億元,由本基金支付委辦手續費,委由承貸銀行出資辦理,貸款風險由承貸銀行承擔。
委辦手續費支付方式如下:
(一) 貸款總額度377億元以內,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1.5%支付,惟支付期間最長不超過10年。
(二) 貸款總額度逾377億元至5000億元:
  1. 中小企業貸款:
      依實際貸放餘額以年息1.5%支付,惟支付期間最長不超過5年。
  2. 非中小企業貸款:
      每家廠商累計貸款額度前20億元,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5%支付;額度逾20億元至100億元部分,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3%支付;額度逾100億元部分,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1%支付;惟支付期間最長不超過5年。
(三)貸款總額度逾5,000億元後或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以後申請適用「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資格認定者:
  1. 中小企業貸款:依實際貸放餘額以年息0.7%支付,惟支付期間最長不超過3年。
  2. 非中小企業貸款:每家廠商累計貸款額度前20億元,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5%支付;額度逾20億元至100億元部分,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3%支付;額度逾100億元部分,依實際貸放平均餘額以年息0.1%支付;惟支付期間最長不超過3年。

三、貸款範圍
      (一) 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
      (二) 購置機器設備。
      (三) 中期營運週轉金。

四、服務窗口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2-2559-7171 #3153 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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