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報載「國發基金投資東貝 藍質疑有鬼」,國發會特澄清如下:
一、國發基金整體績效良好、近年獲利屢創新高
國發基金目前淨值加計歷年缴庫數額共計1兆3,837億元,已較國庫歷年撥交金額309億元成長1兆3,528億元,近三年盈餘分別為157億元、232億元及243億元,整體投資績效良好。
惟因國發基金為協助企業創新轉型,投資事業大都為早期、新創或創新轉型事業,初期營運績效不易彰顯,部分轉投資事業雖出現營運虧損,但產值仍逐年提升。
二、東貝光電投資案符合投資作業程序
國發基金接獲東貝公司投資申請後,除邀請相關主管機關進行政策評估外,另委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完成盡職調查報告,併同投資評估報告提請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審議,案經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管理會兩度充分討論後,始決議參與投資,投資審議過程嚴謹審慎。
三、 國發基金增資東貝光電資本並未被移做還款
國發基金為確認東貝公司增資股款確實專款專用於Mini LED之研發及生產,除兩度發函要求公司說明產品研發進度,另分别邀請國發基金董事代表及東貝公司經營團隊至國發基金說明增資股款運用情形外,並於109年11月前往東貝公司實地了解現金增資資金運用情形及相關單據。
依相關資料顯示,部分增資款業已投入MiniLED研發,其餘資金已設立專戶,由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控管,於相關產品經廠商驗證後,作為量產所需資金。
四、投資作業要點修訂絕無量身打造
國發基金原於91年訂有「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設置作業要點」,多年來均據以辦理投資審議事宜,105年另訂定「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辦理相關投資審議事宜。審計部107年查核意見認為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評審會未盡嚴謹,請國發基金通盤研議調整組成結構及運作機制。國發基金遂於同年9月配合將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投資申請案件改為適用「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設置作業要點」,使審議機制回歸一致,絕無為東貝公司量身打造情事。
五、國發基金已強化投資管理機制、未來將配合立法院調閱小組提供資料
國發基金除透過董事會協助監督轉投資事業,並要求公司按季提供財務報告,另於決算書及轉投資事業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書中揭露轉投資公司財業務情形,以利立法院監督;國發基金並定期於季報、年報中揭露相關投資情形,公布於官方網站,俾利社會大眾了解。
因個别公司投資評估報告因涉及公司內部資訊,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不宜對外提供,未來國發基金將配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調閱專案小組提供資料。
聯絡人:國發基金蘇來守執行秘書
聯絡電話:(02)2316-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