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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投資(單一窗口:02-2316-8288)

列印圖示

方案介紹

投資原則
  • 1.符合產業創新條例規定之產業。
  • 2.符合產業創新條例規定之要件。
  • 3.本基金加計政府其他機關及國營事業參加投資之股權比例,占被投資事業股權比例合計應低於五十%,並於投資目標達成後,轉讓股權於民間,回收資金循環運用。
投資重點
  • 1.「五大信賴產業」如 :半導體、人工智慧 (AI)、軍工、空控及次世代通訊等。
  • 2.「六大核心戰略產業」 如:資訊及數位產業、資安卓越產業、臺灣精準健康產業、綠電及再生能源
  •     產業、國防及戰略產業、以及民生及戰備等。 
投資程序
  • 一般民間申請投資案件,經分析評估後,先提交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再經管理會審核同意後參加投資。
    發布日期標題
    114-02-06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作業規範pdf
  • 114-02-06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直接投資事業退場機制作業要點pdf
  • 106-09-15
  • 申請國發基金參與投資事業流程pdf
  • 113-08-20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設置作業要點pdf
  • 113-08-20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評估審議會投票規則pdf
  •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1.洽談投資架構
2.提出投資申請
3.列席投資審議會
投資服務單一窗口專線:(02)2316-8288

 
 

申請表單

  • 申請國發基金投資之營運計畫書摘要doc申請國發基金投資之營運計畫書摘要.doc[另開新視窗]pdf申請國發基金投資之營運計畫書摘要.pdf[另開新視窗]odt申請國發基金投資之營運計畫書摘要.od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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